法务网2023-08-07 02:07:06
纠纷拆迁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拆迁安置纠纷是属于涉及财产的诉讼,诉讼费用依据涉案财产的数额按一定比例收取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征地拆迁纠纷属于如下部门管理: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找法网提醒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三、一般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交起诉状副本;
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人民法院会立案;
3.缴纳案件受理费;
4.人民法院会通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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